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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廣東省市場監(jiān)管領域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1月31日發(fā)出的三號公告消息:全省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為聚集性餐飲活動提供服務;禁止商場、超市、糕點店、水果店提供食品“試吃”服務,通過強化食品經營監(jiān)管做好疫情防控。 疫情發(fā)生以來,廣東已出現多起由聚餐引發(fā)的聚集性疫情。公告提出,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為年例、美食節(jié)、農村集體聚餐等聚集性餐飲活動提供服務;禁止餐飲服務從業(yè)人員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務。同時,食品經營者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必須嚴格實行健康監(jiān)測,嚴禁有發(fā)熱、感冒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的員工上崗,嚴禁讓未經篩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區(qū)旅行史的員工上崗。 針對食材方面,公告明確,禁止所有食品經營者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經營野生動物。嚴禁加工經營病死、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、畜及其制品;嚴禁銷售過期、腐敗變質、摻假摻雜等食品。食品經營者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,確保所經營的食品來源可溯、合法合規(guī)。 此外,針對商場、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,公告提出,禁止商場、超市、糕點店、水果店提供食品“試吃”服務。商場超市等食品銷售經營者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的,應當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,并有明顯的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識。 如發(fā)現違法食品經營行為,可撥打12345、12315熱線舉報。 公告內容如下: 一、禁止所有食品經營者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經營野生動物。 二、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為年例、美食節(jié)、農村集體聚餐等聚集性餐飲活動提供服務;禁止餐飲服務從業(yè)人員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務。 三、食品經營者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必須嚴格實行健康監(jiān)測,嚴禁有發(fā)熱、感冒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的員工上崗,嚴禁讓未經篩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區(qū)旅行史的員工上崗。 四、嚴禁加工經營病死、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、畜及其制品;嚴禁銷售過期、腐敗變質、摻假摻雜等食品。 五、禁止商場、超市、糕點店、水果店提供食品“試吃”服務。 六、食品經營者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,確保所經營的食品來源可溯、合法合規(guī)。 七、商場超市等食品銷售經營者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的,應當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,并有明顯的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識。 八、商場超市、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消毒,保持經營場所空氣流通。 社會各界發(fā)現違法食品經營行為的,歡迎撥打12345、12315熱線舉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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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廣東禁止商超、水果店提供“試吃”服務 / 編輯:婉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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